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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气产业绿色制造安徽省重点实验室

2024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光气产业绿色制造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由安徽省科技厅正式批准设立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基金,旨在联合各大科研院所的研究力量,鼓励并资助非重点实验室科技人员开展光气绿色制造及产品相关的科学研究。现发布2024年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一、开放课题基金资助方向

(一) 光气产业绿色制造的基础理论及应用基础研究

1. 光气作为酰基化试剂的单酰化、双酰化反应及机理研究。

2. 光气作为氯代试剂的反应及机理研究;

3. 光气绿色制造副产物二氧化碳捕集及资源化。

(二)光气产业绿色制造的关键技术研究

1. 光气瞬间液化技术的研究及其在光气绿色制造中的应用;

2. 降膜技术在光气绿色制造中的应用;

3. 串联反应技术在光气绿色制造中的应用;

4. 微通道技术在光气化转化的绿色应用。

(三)光气产业链产品的绿色制造

1. 农药类;

2. 新材料类;

3. 精细化学品。

四)其他

光气化产品及工艺绿色评价标准、绿色评价体系的研究。

二、申请办法

1. 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人,且应为重点实验室编外人员。

2. 基金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两类,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3-5万元/项,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0-20万元/项。

3. 基金项目研究年限不超过两年。

4.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可通过广信农化门户网站http://www.chinaguangxin.com下载,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1月12日。开放课题申报书见附件,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新杭镇蔡家山精细化工园,邮编:2421235),申报书电子版发送到联系人电子邮箱。

技术联系人:康家胜,邮箱:kjs@chinaguangxin.com,电话:0563-6038999,手机18158898253

 合作联系人:李萌萌,邮箱:lmm@chinaguangxin.com,电话:0563-6038999,手机15956389365

三、项目评审办法

1. 开放课题基金项目评审的基本原则是公平竞争、公开选评、择优资助。

2. 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的评审由重点实验室组织,基本程序为重点实验室初审、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中选项目。

3. 重点实验室负责项目的初审,筛选出符合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和发展需求的项目。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建议不予资助:

3.1 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

3.2 申请手续不完备或申请书不符合要求;

3.3 申请项目与项目指南不符或申请经费预算不合理;

3.4 属同类研究低水平重复。

4. 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对初审后项目进行答辩评审。

5.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项目审核,批准立项。

四、项目实施与管理

  1. 课题申请人接到立项通知书后,按照依托单位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签署合同。从开放课题合同签署之日起,申请人即为重点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

2. 重点实验室对每项开放课题指定一位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作为该项开放课题项目合作者和联络人,开放课题启动后,项目负责人须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严格执行。

3. 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预期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时间等变动,项目负责人须提出书面申请,报重点实验室审批。

4. 重点实验室对开放课题每年进行阶段性检查。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项目工作报告、项目研究报告,并参加项目阶段性检查答辩。对不参加项目阶段性检查、不提交相关报告材料及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暂停项目资助。项目负责人若不能纠正问题、及时整改,重点实验室将终止项目资助。

5. 开放课题基金项目合同到期后,项目负责人应在三个月内向重点实验室报送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结题报告,重点实验室将组织专家对开放课题进行验收。

五、 经费使用与管理

  1. 项目经费主要为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的费用,包括:材料费、试验费、测试费、差旅费、资料费和劳务费等。

2. 通过立项的开放课题,其经费按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支付,支付方式按双方项目合同约定执行。

3. 在研开放课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重点实验室有权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暂停拨付经费、终止项目并追回已拨付经费等处理:

3.1 弄虚作假,违背科学道德;

3.2 项目执行不力,未按项目合同开展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3 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执行和进展情况,无故不接受重点实验室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3.4 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六、 成果管理

  1. 项目的成果包括通过项目研究形成的论文、专著、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成果评价、获奖、项目推广(转让)或应用等。

2. 研究成果的所有权归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涉及到技术保密的成果,须遵守项目合同的约定。研究成果如需组织鉴定或申报奖项时,由重点实验室负责组织办理,并由双方联合申报。

3. 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申报成果等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重点实验室,未按此要求署名的,验收时不计入成果。

七 其它

  1. 重点实验室应为客座研究人员提供科研和实验等工作条件,并在生活等方面尽可能提供协助和方便。
  2. 客座研究人员来本实验室进行开放课题研究时,须遵守本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的管理。
  3. 本申请指南的解释权归重点实验室。

 

 光气绿色制造安徽省重点实验室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申报书/Public/userfiles/files/2024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申报书.docx